一是纺织品原料在种植过程中为控制病虫害所使用的杀虫剂等,这些有害物质残留在服装纺织品上,会引起皮肤过敏、呼吸道疾病或其他中毒反应等;
二是在纺织品加工制造和后期的印染、整理过程中,使用各种染料、氧化剂、催化剂等多种化学物质,这些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使纺织品及服装再度蒙受污染。
偶氮染料是指含一个或多个偶氮基的芳香族化合物。偶氮染料是染料中非常重要的结构,属于该类结构的染料有几千种。经研究表明某些芳香胺对人体或动物具有致癌的作用或怀疑有致癌作用,因此各国的法规仅对会分解产生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进行禁止。
致敏染料对皮肤有过敏性和刺激性,部分分散染料被认为易起过敏反应,如果该类染料长时间接触皮肤后,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在一些国家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中对这些染料进行了限制和禁用。分散染料主要用于合成纤维聚酯及其混纺产品的印染,有时也用于其他合成纤维如醋酯、聚酰胺的印染。
致癌染料是指未经还原等化学变化即能诱发人体癌变的染料,是纺织品有毒有害物质中危险系数最高的成分之一。目前已认定可致癌的染料有9种,其中直接染料3种,分散染料3种,碱性染料2种,酸性染料1种。
甲醛是一种易挥发性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抗皱整理、提高色牢度和涂料印花,通常用于纺织品防皱和防缩整理剂的合成试剂,生产上还用于固色剂、防水剂、柔软剂、粘合剂等中。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03)中也规定:婴幼儿用品(A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B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的甲醛含量不得超过300mg/kg。
纺织品及服装上可残留的重金属有镍、铬、六价铬、钴、汞、砷、镉、锑、铅、铜等10种。过量的重金属被人体吸收会累积于人体的肝、骨骼、肾及脑中,不仅会减弱人体免疫功能、诱发癌症,还可能引起慢性中毒,伤害人的中枢神经。
阻燃整理剂是一种作用纺织品整理中起阻燃功能的化学整理剂,按化学结构可分为有机类和无机类两种。有机阻燃剂主要以磷和溴为中心阻燃元素而构成的化合物;无机阻燃剂主要是钛、锑等金属化合物或卤化物。
纺织品毒害物质中还包括含氯酚类化合物主要有无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和邻苯基苯酚(OPP)等。PCP具有相当的生物毒性,残留在纺织品上,在人体内产生生物织累,危害人体健康,其毒性可致癌。纺织品漂洗时使用五氯苯酚排出的废水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含PCP的物质燃烧时会产生高度毒性的物质。TeCP和OPP在纺织品皮革中的用途与PCP类似。
涤纶纤维在常温常压下,采用的是载体法染色,这种方法所使用的有机氯载体均为有毒物质,所以各国都已禁止使用。在现有法规和相关标准中限制使用的有机氯载体有10种。
环境激素又称为内分泌扰乱物质,主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等。在天然纤维制的纺织品尤其是棉纺织品中容易有杀虫剂的存在。
目前相关法规中控制使用的可挥发性化学物质主要包括甲醛、甲苯、苯乙烯、乙烯基环已烯等9种。
PH值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算纺织品毒害物质,但对身体健康却很重要。人体的皮肤表层一般呈弱酸性,以防止疾病的入侵。因此纺织品上pH值控制在中性及弱酸性时对皮肤最为有益。
表面看来,似乎织物的染色牢度不涉及到纺织品的生态问题,但是在人类的汗液、唾液中生物酶的作用下,能够促进染料分解而导致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我国的纺织品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18401-2003)中也对各类纺织品及服装的染色牢度值进行了规定。
气味浓烈则表明过量的化学药剂或有害成分残留在纺织品中,因而有危害健康的可能。因此,各种服装上特殊的气味仅仅允许有微量存在。指标的测试在纺织行业尚属新的项目,基本测试方法见Oeko-tex200和国家标准GB18885-2002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